为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4〕50号)精神,结合省定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和我市本级棚改任务清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圣地车都、神韵随州”战略为统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把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作为民生工程、发展工程、环境工程和社会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全力抓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住条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决战“十三五”,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市中心城区计划推进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改造6224户,改造面积68.67万平方米,其中货币化安置3540户以上。
三、计划项目
(一)城南新区高铁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改造范围包括高铁沿线、向阳社区,82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460户以上。由市城投公司组织实施。
包保领导:蒋星华 责任人:胡川 姜皓
(二)东护城河两岸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改造范围包括东护城河示范段、推进段、市场段(含铁树南生活区)沿线,73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420户以上。由市城投公司组织实施。
包保领导:袁善谋 责任人:金帆 张杰
(三)城南新区东部棚户区改造项目
改造范围包括永久社区(二期)、白桃社区(二期)、长岭社区、瓜园社区,56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320户以上。由市城投公司组织实施。
包保领导:陈维 责任人:郭传海 孙登科
(四)老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
改造范围包括亚通社区、齿轮社区、双龙寺社区、蒋岗社区、熊家社区、柳树淌社区、擂鼓墩社区等,2994户,其中货币化安置1700户以上。由市建投公司组织实施。
包保领导:袁善谋 责任人:李伟 张杰
(五)交通大道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
改造范围位于交通大道沿线。70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400户以上。由市建投公司组织实施。
包保领导:袁善谋 责任人:庞军 张健
(六)白云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改造范围位于白云社区。24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140户以上。由市建投公司组织实施。
包保领导:袁慧敏 责任人:王天宏 章世家
(七)草店子棚户区改造项目
改造范围位于草店子社区。18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100户以上。由市建投公司组织实施。
包保领导:闵文强 责任人:郭晓东 张玉大
四、政策措施
(一)拓宽筹资渠道,落实资金保障。
1.积极争取中央补助。市发改、财政、房产等部门要按照批准的年度实施计划,积极争取中央、省投资补助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
2.争取棚户区改造建设基金。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申报中央棚户区改造建设基金。
3.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做好项目筛选包装,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
4.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积极申报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5.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统筹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棚户区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6.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造。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搭建交易平台,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
1.加大棚户区(城中村、城郊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加大棚户区改造征地搬迁对象的货币化安置力度,采取直接货币补偿、搭建交易平台、政府集中购买商品房等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具体奖励和补贴标准按照《随州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执行。城市规划核心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还建点,核心管控区内不再审批个人危房改造,确保货币化安置率达50%以上,力争达到100%。
2.积极推进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加大推进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货币安置力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选择货币化安置的,200㎡内除按评估价补偿外,另奖励20%;200㎡—300㎡按评估价补偿;300㎡以上按重置价补偿。
3. 搭建棚改安置交易平台,建立房源库。建设市房产交易中心,集中发布楼市新政、各楼盘审批建设进度、交易 状况、对征收户优惠价格等信息,搭建及时畅通的信息平台。给予适当价格优惠,为棚户区居民提供不同档次的安置房源。
(三)简化行政审批,建立快速通道。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优先申报用地计划,优先供应,优先保障。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改善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四)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品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为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人,建立质量安全书面承诺制度、永久责任标牌制度和房屋建设信息档案制度。要优化小区综合配套,按规范标准建设小区绿化、文体娱乐、社区管理等服务设施,确保小区内道路、交通、水电、通讯管网等同步建设到位,切实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综合质量和品质,实现宜居安居目标。
(五)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2016年棚户区改造贷款不再采取省级融资平台三统一的模式(即: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财政局迅速制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批,将棚户区改造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确定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方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随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政策,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共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棚改办”)设在市房产局,由市房产局局长任主任,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棚户区改造工作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建立市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和“绿色通道”制度,优先办理相关事项。
在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市政府主导实施的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成立由包保领导任指挥长的项目改造指挥部。定期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督办项目进度,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立项和中央相关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权属调查核实、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制定土地处置方案,开展土地收储,办理供地手续,依法及时供应土地。市财政局负责将棚户区改造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棚改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调度征收补偿启动资金,统筹考虑棚户区改造区域市政公共设施、公益性建筑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所需资金,争取、整合、安排上级专项资金。市住建委(房产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计划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审批、棚改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和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及时办理项目规划报建手续;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市国资委负责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配合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市环保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建投公司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工作。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负责牵头金融信贷支持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曾都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协助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市直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城投、建投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棚改推进情况汇报,督查一次项目进展;每个项目都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总责,项目负责人要亲自主抓,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研究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全面推进棚改各项工作。分项目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时间细化到周。
(二)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推行“月督办、季通报、年总评”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包保领导逐项目召开专题会议,点对点调度,有针对地协调解决问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全市棚改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实施半年观摩推进机制,由市领导带队,对棚改推进情况组织互评,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市住建委推行驻点包片巡查制度,做好协调服务。市征收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对棚户区搬迁征收工作的督导和协调。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三)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目标办)会同市住建委完善考核办法、细化措施,开展联合督查考核,定期通报。
(四)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市政府新闻办牵头负责,市新闻媒体、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分别抽调专人,组建棚改宣传工作专班,制订详细的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棚改专题宣传活动。市“一报两台”要将棚改宣传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宣传、开设专栏、专题报道、一线访谈等多样形式,全面跟踪报道棚改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切实将棚户区改造惠民政策宣传到户、解释到位,为全力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随州市本级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改造户数 | 货币化安置户数 | 时间安排 | 包保 领导 | 实施 单位 | 责任人 | 具体 责任人 | 属地 责任人 | 项目 服务 | 督办单位 |
---|
合计 | 7个项目 | 6224 | 3540 |
|
|
|
|
|
|
|
|
1 | 城南新区高铁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 高铁沿线、 向阳社区 | 820 | 460 | 6月底完成调查摸底,9月底完成房屋征收,10月底安置房开工 | 蒋星华 | 市城投公司 | 胡 川 姜 皓 | 沈 勇郭俱勇彭劲松 | 王荣义 | 张绍领 严贤江 | 市政府督查室 市监察局 |
2 | 随州市东护城河两岸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 东护城河示范段、推进段、市场段(含铁树南生活区)沿线 | 730 | 420 | 6月底完成调查摸底,9月底完成房屋征收,10月底安置房开工 | 袁善谋 | 市城投公司 | 金 帆 张 杰 | 万小东王先高罗俊涛 | 阮宏志冷岩松黄德强胡自英 | 吕洪钧 陈正清 | 市政府督查室 市监察局 |
3 | 城南新区东部 棚户区改造项目 | 永久社区(二期)、白桃社区(二期)、长岭社区、瓜园社区 | 560 | 320 | 6月底完成调查摸底,9月底完成房屋征收,10月底安置房开工 | 陈维 | 市城投公司 | 郭传海 孙登科 | 李 靖郭俱勇周世学 | 黄成言刘朝海艾万明 | 熊素君 龚章文 | 市政府督查室 市监察局 |
4 | 随州市老城区2016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亚通社区、 齿轮社区、双龙寺片区、城东片区和 南郊片区) | 亚通社区、齿轮社区、双龙寺社区、蒋家岗社区、熊家社区、柳树淌社区、擂鼓墩社区 | 2994 | 1700 | 6月底完成调查摸底,9月底完成房屋征收,10月底安置房开工 | 袁善谋 | 市建投公司 | 李 伟 张 杰 | 谢成建 冯小伟王先高罗俊涛周世学 | 来 兵 冷岩松蒋 峰 张发军马济海张正洲 | 汪晓华 严贤江 | 市政府督查室 市监察局 |
5 | 随州市交通大道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 | 孔家坡社区 黄龙社区 文峰塔社区 | 700 | 400 | 6月底完成调查摸底,9月底完成房屋征收,10月底安置房开工 | 袁善谋 | 市建投公司 | 庞 军 张 健 | 朱世明 金运军 张周平 | 李 峰 刘加超 吴福刚 | 吕洪钧 刘青松 | 市政府督查室 市监察局 |
6 | 随州市白云社区棚户区项目 | 白云社区 | 240 | 140 | 6月底完成调查摸底,9月底完成房屋征收,10月底安置房开工 | 袁慧敏 | 市建投公司 | 王天宏 章世家 | 刘华贵周世学 | 包德朝 | 张绍领 陈正清 | 市政府督查室 市监察局 |
7 | 随州市草店子社区棚户区项目 | 草店子社区 | 180 | 100 | 6月底完成调查摸底,9月底完成房屋征收,10月底安置房开工 | 闵文强 | 市建投公司 | 郭晓东 张玉大 | 郭国成罗俊涛 | 刘锦华 | 熊素君 龚章文 | 市政府督查室 市监察局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