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确保参保人员权益,从2020年1月1日起,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由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整为结算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当前2020年度养老保险只能缴至6月30日,缴费标准档次沿用2019年档次。参保人员应在结算年度内,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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