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标准】随州市2020年新调孤儿养育标准
  • 发布日期:2020-04-30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 编辑:许静
  • 审核: 李发兵

日前,随州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全市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2020年4月1日起,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890元提高至2016,较去年增长6.6%;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155元提高至1260元,较去年增长9%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同步提升

今年来,随州市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动态调整、应保尽保机制,全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和救助资金紧张的压力,较大幅度提高了孤儿养育标准,并对纳入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儿童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走访,实时掌握基本情况,确保各项保障制度得到落实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的生活(付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