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州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全市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890元提高至2016元,较去年增长6.6%;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155元提高至1260元,较去年增长9%,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同步提升。
今年来,随州市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动态调整、应保尽保机制,全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和救助资金紧张的压力,较大幅度提高了孤儿养育标准,并对纳入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儿童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走访,实时掌握基本情况,确保各项保障制度得到落实,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的生活。(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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