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及随县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随县厉山镇蒋某某、周某某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取消了二人的低保待遇;同时,厉山镇纪委对两村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市民政局治理低保“乱象”、打造“阳光低保”的一个缩影。在全市“行政效率不高、行政执法不公”专项整治工作暗访发现该问题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调查。经核实,问题反映中的两户均是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但是家庭年收入超过随县2015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基层干部和参与评议的村民代表出于同情等因素,没有严格执行低保标准,导致两户违规享受低保。
“错保”、“漏保”、“关系保”、“群体保”等一直是社会关注热点,如何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市民政局以“履职尽责”和“两不”专项整治为抓手,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城市低保动态清理、低保公开公示、“群体保”清理、社会救助绩效第三方评估等活动,全市城乡低保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认定进一步准确、工作流程进一步透明。通过清理整顿,目前全市共净退城乡低保对象3.8万户、4.37万人,保障对象分别降低了45%、36%。
市最低生活保障局局长余光银介绍,家庭收入和财产经济信息是否掌握全面准确,过程是否公开公示,享受对象是否常年公开是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获得公平感的关键所在。为从制度上控制不公平公正情况发生,今年来,市民政局出台了《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随州市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财产评估办法(试行)》等,通过大数据运用与严格的入户调查相结合,精准识别施保对象,为开展按标施保、按户保障提供了依据。为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力度,方便群众查询监督,该局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统一制定镇、村(居)两级低保公示内容,在官方网站开设低保公开公示公告,实现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全覆盖。为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该局及时调整了2016年城乡低保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将调整重点放在农村,切实提高低保在精准扶贫中的政策兜底作用。
当前,该局正积极创新,在全省率先试点将城乡低保的县级审批权限向乡镇下放,落实简政放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最熟悉基层情况的乡镇政府审批低保对象,在方便困难群众获得救助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和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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