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144条目录清单优待军人军属
  • 发布日期:2022-02-28
  • 信息来源:
  • 编辑:李嘉琪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随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分别对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5类人员的优待项目进行明确,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目录清单共有144条优待举措,涉及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旅游、交通、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并遵照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突出尊崇激励的政策导向,坚持现役与退役相衔接、优待与贡献相匹配的原则,力求做到优待项目标准具体、政策措施叠加。
  在荣誉激励方面,除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外,还对立功获誉现役军人按照三等功500元、二等功1000元、一等功2000元、战区荣誉称号3000元、中央军委荣誉称号5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其名录载入地方志。
  在养老、医疗方面,对城镇低收入、农村低保家庭中的高龄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按规定发放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在文化旅游方面,清单明确公益性的博物馆、美术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城市公园,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对5类人员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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