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随州市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分管民政工作副市长担任双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市法院、市检察院等32个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各地和有关部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规划、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等。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明确未保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凝聚部门合力,构建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保障服务体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随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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