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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明年起合并实施 生育保险待遇较以前不降低
  • 发布日期:2019-12-17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随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该细则将于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行统一参保,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保险待遇较以前不降低,生育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同时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单位不再分项缴费,有利于提高经办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升基金互济能力,提高生育保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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