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随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该细则将于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行统一参保,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保险待遇较以前不降低,生育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同时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单位不再分项缴费,有利于提高经办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升基金互济能力,提高生育保障效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