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5月28日,随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低保保障和特困供养专项治理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低保保障、特困供养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将持续开展至2020年。
为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低保保障、特困供养专项治理将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交叉开展、统筹推进,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严肃查处低保保障、特困供养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整治内容。在腐败问题惩治上,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特别是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在作风问题纠正上,以各级社会救助机构和镇(办)民政办为重点,认真整改工作中作风漂浮,对上级布置的重点任务不研究、不布置、不落实、不上报的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工作避重就轻、消极应付的问题;日常工作中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对待群众诉求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问题。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对群众举报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不回复的问题。对发现的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部门移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与低保、特困供养年度动态管理紧密结合,旨在促进年度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组织“回头看”。对“群体保”清理、大数据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二是开展大数据比对。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积极配合纪委运用大数据比对,对低保、特困原保障对象做到经常性核对,对新申请对象做到逢进必核。三是全面公开公示。继续做好镇、村两级固定公示,将社会救助政策、低保保障和特困供养对象、县镇咨询投诉电话全部常年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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