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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ID
011056632/2025-11192
发文单位
随州市教育局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日期
2025-02-26
你好,新学期 | 最新学生资助政策,来看——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新学期伊始,您或许正为孩子的学费或生活费忧心。请您放心,党和政府郑重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25年国家学生资助最新政策向您介绍。


01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资助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按学期发放。

02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项目1: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在籍在校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学生;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经残联部门认定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期发放。


项目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在籍在校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地方财政按同等标准配套。按学期发放。

03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项目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在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就读,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评选一次(全国每年2万名)。


项目2: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资助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比例,全省统一按在校市学生的10%确定。


资助标准: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标准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公办学校免收,就读民办中职学校的,学校可以收取国家免学费补助与公示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市直公办学校按每年2400元标准(含地方配套资金400元)。按学期免


项目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即: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2025年春季学期起,全省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按学期发放。

04



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项目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


资助标准:省、市级重点(示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260元。按学期免。


项目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分三档,一档2800元二档2300元三档1800元。按学期发放。

05



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学生:

(一)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二)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三)因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


资助标准:用于一次性补助大学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上学所需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其中:省内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每年7、8月份领取大学录取通知书之后向原就读高中、中职学校申请)。

06



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已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


贷款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从不超过16000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从不超过20000元提高到不超过25000元(每年7、8月份户籍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22-3339193,广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22-6233510,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22-3590469)。

07



提醒事项

需要您提醒两点:

一是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的对象是在籍在校学生,按“资助随学籍走”的原则,由学生学籍所在地学校负责落实资助,不在本校就读或未取得本地本校学籍的学生不在国家资助政策范围内


二是原则上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2024年秋季已认定的困难家庭学生,除相关部门调整出列的外,其余的直接纳入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资助,无需家长再申请。未纳入国家资助的学生如果家庭突发困难且符合相关学段的资助条件,请在开学一个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如果您对资助政策还有疑问,可以向孩子的班主任、学校资助办公室老师请教、咨询,可以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了解https://www.xszz.edu.cn/。


在随州市范围内就读的学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咨询:

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22-3590307

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22-3339193

广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22-6233510

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22-3590469


尊敬的家长,升学之路,经济问题无需担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会全力为孩子的学业保驾护航。相信人生总有如期而至的希望与美好,愿您的孩子怀抱梦想且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也祝您的生活满是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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