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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即日起可申报
  • 发布日期:2017-09-27
  •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社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今年国家职业技能补贴新政出台后,我省迅速落实并制定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按照规定,只要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均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确定了全省统一补贴标准——即初级工补贴1000元、中级工补贴1500元、高级工补贴2000元。不同等级、不同职业(工种)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即日起,失业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在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报。县市区申报时间和程序按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执行。

具体个人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分以下四个步骤:

1、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持身份证,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

2、经办机构通过对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同时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申报地址: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就业局

申报咨询:电话0722—3226398      QQ:1743597 谭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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