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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17-09-08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是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随就业创业的重要载体,为了推动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来随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探索以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推动市校合作,以市校合作促进招才引智的模式,鼓励和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资源,建设一批专业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积极吸纳大学生来随实习实训,引导大学生了解随州、认识随州、热爱随州、留在随州,为随州“圣地车都”、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创新驱动示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42个。其中:市直18个,随县8个,广水市8个,曾都区8个。未来五年内,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1家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30家市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和300家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2017年吸纳3500名高校大学生来随实习实训,以后每年吸纳5000名以上高校大学生来随实习实训。

  三、主要职责

  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高等院校建立的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的校外实践基地。

  (一)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活动。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数量、专业要求等需求信息,吸纳实习实训大学生,配合高校参与制定大学生实习实训方案,落实大学生在基地实习实训期间的专业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任务,培养训练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大学生日常考勤、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完善后勤保障服务体系,妥善安置好实习实训大学生,确保大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考核评价实习实训大学生。制订实习实训阶段的考核标准,重点对大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学习情况、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出具书面鉴定材料。

  (四)深入开展市校合作活动。与高校签订共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推动高校了解合作单位的科技和人才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高端人才引进等活动。

  四、申报条件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除符合“第一条基本条件”以外,还需分别达到“第二条”或“第三条”有关要求后才能申报。

  (一)基本条件

  1、能够稳定提供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积极吸纳优秀高校大学生实习实训,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为实习实训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3、具有对大学生实习实训进行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能够按照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4、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在大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5、与高等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被高等院校认定挂牌为大学生(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的申报单位,可优先认定为“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

  (二)市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具体要求:

  1、每年吸纳实习实训大学生30人以上;

  2、与高校或者院系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对接协议;

  3、有较好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实习实训导师制,至少落实1人负责指导大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活动;

  4、实习实训导师能够指导大学生从单位管理模式、技术改造等方面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三)市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的具体要求:

  1、每年吸纳实习实训大学生100人以上,能够妥善安置部分优秀大学生就业;

  2、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科研合作和人才引进工作取得较高的成效;

  3、后勤保障配套设施齐全,条件优良,能提供必要的食宿、娱乐等设施,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规范;

  4、有完善的实习实训导师制度,指导大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师资力量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5、实习实训导师能够指导大学生从单位管理模式、技术改造等方面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每年采纳的合理化建议不少于10条。

  五、申报途径

  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按照自主申报的原则进行。即各申报单位在做好基地前期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自行向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市直单位分别由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市直各主管部门集中汇总统一报市人社局考核认定后授牌。各县、市、区由各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县、市、区人社局考核认定后授牌。

  申报时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随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对接合作协议书;

  (五)已吸纳实习实训和就业大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六、考核认定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申报情况,组成考核组对申报单位吸纳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大学生的数量、实习实训的质效、与高校开展交流合作的成效等内容进行考核认定。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考核认定每年12月份进行。经考核合格认定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加挂“随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牌子;对管理规范、成效明显、示范作用强的基地,加挂“随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的牌子;对作用发挥显著、成效巨大的基地优先推荐为“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并向社会公布。

  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对运行情况良好、作用发挥明显的基地给予一定数量的资金资助,对运行情况不佳的基地取消挂牌。

  七、激励措施

  (一)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大学生来随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随办发[2017]1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随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随办发电[2017]24号)要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市直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人才队伍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对成功创建认定挂牌并正常运行满一年的基地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其中,市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2万元,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5万元。经费从市炎帝人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对已认定挂牌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优先推荐认定市级、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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