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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多部门联动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
  • 发布时间:2017-04-19 09:51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陈斯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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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市交警部门严格按照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加强与县市交警大队、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等联动协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部署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活动。

    目前,交警部门已按照公安部行业标准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建设完善交通安全教育固定场所5处,配备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牌45块、横幅标语10条、宣传资料1万余份、宣传展板24块等设施设备。

    据了解,交警车管所部门确定教育对象名单后,通知教育对象按时到满分学习教室和审验教室接受学习教育。按照课程安排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车驾管业务知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及应急处置知识等内容。满分教育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5点至17点,共7天,审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学习期间凡发生由他人替学、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每天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驾驶人本次参加教育资格,告知其重新预约参加教育。凡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考试时存在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由他人替考等行为的,一律终止本次考试,并告知驾驶人重新预约参加学习和考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同时,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定期向符合满分和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发送短信通知,对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电话、地址等信息不准确的,采取信件、媒体通知等方式督促当事人尽快参加教育。满分驾驶人可以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满分教育,审验教育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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