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毒驾、超员、改装……为杜绝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期,市交警高速大队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动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4月2日10时25分,该大队民警在麻竹高速大洪山西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鄂F8L5**号小型轿车停在出站口,形迹可疑,遂上前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当事人神色慌张,谎称自己有驾驶证但是忘记带了,驾驶证号也没有记住,拒不出示其证件。经民警多次询问,将其提供的身份证号通过网上核查发现,驾驶人胡某(男,25岁,湖北省宜城市人)因2016年再次酒驾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了,目前仍处在驾驶证吊销期间。胡某表示,此举是侥幸驾车,没成想下高速时被交警查扣,他本人已追悔莫及。
民警依法对胡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希望广大车主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安全行车,文明出行。为了大家的安全,市民朋友如果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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