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巯基乙酸异辛酯和35000吨硫醇甲基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巯基乙酸异辛酯和35000吨硫醇甲基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途径
(1)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_7kFtv76WpmIZaMHvpPkw
提取码:p2u0
(2)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途径
将联系方式发送至470063952@qq.com邮箱,我单位会把纸质报告书寄出。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该项目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周围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uPIw4Dp_sNr9da0wDQTbw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随州青春工业园
联系人:张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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