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广水市兴华采石厂)公开下列信息以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xxmyzXMTmckInFM0DJwmw(提取码: hejz)。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我公司现有办公室内设置专用查阅室,公众可自行前往我公司查阅或电话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寄送。
3.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和其它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万安寺、何家湾等地区的居民、村委会、企业等。
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我公司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我公司。
建设单位:广水市兴华采石厂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8******2
地址:广水市长岭镇万安村
电子邮箱:354351760@qq.com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开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此期间向我公司提交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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