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州市有市林业局、市立交桥水厂、市委党校3个空气质量监测站。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
二、评价指标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1、空气质量达标天数(AQI)
2025年1月,达标天数16天(优3天,良13天)占比例为51.6%,较去年同期降低3.2%;轻度污染11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0天、严重污染0天。
2、污染物浓度
2025年1月,随州市空气监测数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97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9.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70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2.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值为11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37.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值为33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10.0%;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值为1.4mg/m3,较去年同期降低16.7%;臭氧(O3)8小时最大值日第90百分位值为111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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