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州市有市林业局、市立交桥水厂、市委党校3个空气质量监测站。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
二、评价指标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1、空气质量达标天数(AQI)
2024年1月,达标天数17天(优3天,良14天)占比例为54.8%,较去年同期升高12.9%;轻度污染11天、中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0天、严重污染0天。
2、污染物浓度
2024年1月,随州市空气监测数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90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29.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72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27.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值为8μg/m3,较去年同期无变化;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值为30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7.1%;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值为1.2mg/m3,较去年同期降低14.3%;臭氧(O3)8小时最大值日第90百分位值为93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19.8%。
3. 县市区综合指数排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