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州市有市林业局、市立交桥水厂、市委党校3个空气质量监测站。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
二、评价指标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1、空气质量达标天数(AQI)
2023年1月,达标天数13天(优3天,良10天)占比例为41.9%,较去年同期降低22.6%;轻度污染7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5天、严重污染0天。
2、污染物浓度
2023年1月,随州市空气监测数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127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35.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98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27.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值为8μg/m3,较去年同期无变化;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值为28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7.7%;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值为1.4mg/m3,较去年同期无变化;臭氧(O3)8小时最大值日第90百分位值为116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28.9%。
3、县市区综合指数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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