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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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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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2021年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把握“三新”要求,突出“三个治污”,坚守“两条底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汉襄肱骨、神韵随州”建设和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目标

1.水环境方面。全市国考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省定考核要求;劣Ⅴ类断面控制比例控制为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2.大气环境方面。全市国控站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

3.土壤环境方面。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满足“十四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全市氮氧化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下降比例满足省下达我市“十四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时序进度要求。

6.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全市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满足“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比例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

7.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确保辐射放射源100%安全处置,辐射安全零事故。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牢牢把握“三新”要求,助推随州绿色低碳发展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新发展理念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持续落实服务疫后重振环保“五项措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深化环评审批“四个一批”(环评豁免、告知承诺、优化服务、简化审批)服务和“三个一”(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四减”(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改革,强化总量等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探索下放派出分局行政许可权限,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马上办。配合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系列举措,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开展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2.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对标湖北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应对气候变化职责分工,压实地方、部门和行业责任,形成市县联动、部门协作、行业主体推进二氧化碳减排工作合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争取纳入全省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体系,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年度化、规范化。协同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防治,降低能耗、物耗及废物产生,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助推全市绿色低碳发展。

3.构建鄂北生态屏障。协调督导完成生态省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确保曾都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功,推动随县、广水市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创建取得实质性突破,新增创建一批省级生态镇、生态村。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和动态调整,配合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举办“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

4.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媒体宣传,发挥新媒体矩阵功能,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宣传,确保政务信息工作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加强生态、绿色、低碳文明理念大众化宣传,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教育、“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等系列活动,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加强《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借助“12·4普法宣传日”等时机,探索推行“送法入企”活动常态化,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强化全民生态环境守法意识。

5.统筹谋划“十四五”规划。对标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聚焦“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总体目标,准确把握“减污降碳”工作核心,科学谋划和编制实施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等专题规划,重点抢抓政策机遇,推进实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继续加强生态环境重大项目谋划,实现项目储备量质齐升,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和跟踪问效,为完成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奠定基础。2021年,重点推进49个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项目建设,积极申报政府债券项目。

(二)更加突出“三个治污”,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6.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协同控制PM2.5O3,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督导加强化工、建材等行业和锅炉使用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聚焦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全流程防治VOCs污染。强化车、油、路联合管控,全面推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积极推进“蓝天卫士”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持续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深入开展声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7.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共治。建立完善水环境质量测管联动机制,提升水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持续加大流域控源截污力度,以乡镇污水处理厂为重点,督导落实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积极探索全市流域水质微站建设规划,初步完成浪河入河口、平林市村黄家坝渠入河口等两个水质微站建设。深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督导完成市人大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水质监测、分类建档和问题整治。

8.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调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监管。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巩固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三)深化“三大行动”,有效管控生态环境重大风险

9.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加强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和重点行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会同刑事司法部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重点加强湖北麒臻能源随州集中转运点、骆驼集团贸易有限公司随州集中转运点等环境监管。

10.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深化“清废”行动,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加强湖北新成皮件(集团)有限公司、随州运城制版科技有限公司重点重金属铬污染防治。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重点加强随县卸甲沟金矿有限公司尚市镇张家楼尾矿库、湖北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污染防治。推动白色污染治理,重点加强湖北小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污染防治。推进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

11.持续推进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落实《湖北省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2020-2022)》,推进完善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核技术利用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对全市19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实施全覆盖式现场核查,对42家一般核技术利用单位按50%比例抽取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核实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对存在重点问题的核技术利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并督导整改到位。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修编,做好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

(四)加快构建“三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2.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推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考评办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等环保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落实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评工作。协调推动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扩容升格”,调整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能。借助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压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企业主责,完成第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年度整改交账任务,加快推动鄂北专员办对我市及“一市两部门”现场监察反馈问题整改,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

13.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与执法监管信息共享,开展排污许可管理、企业自行监测等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排污单位持证排污、达标排放。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执法练兵和“零点行动”。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环评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发起2起以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完善境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编制“两库一单”,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完善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制定公开市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环境执法稽查和案件评审力度。

14.健全环境治理能力体系。强化环境监测支撑,健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深化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加强污染源监测管理,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提升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推动市级环境大数据系统功能拓展及成果转化,提升环境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编制实施随州市突发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装备能力建设,健全跨市(县)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开展“以案促建”专项活动,提升全系统环境应急能力。加大环境信访特别是重复投诉、多年积案的调处力度,提升生态环境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能力,健全落实领导下访接访、包案化解、逢四说事等长效机制。

(五)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全面加强系统党建工作

15.突出政治统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持续深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分析,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生态环境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16.压实主体责任。深化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激发机关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五好党支部”创建及“党旗领航文明共创”活动,推动“党建红”与“生态绿”融合发展。

17.坚持正风肃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要求,持续纠治“四风”,为基层减负。深化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单位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十进十建”活动,严格落实“十六个严禁”行为规范。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作用,运用“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18.打造环保铁军。推动县级生态环境机构垂管改革落实落地,完成县级生态环境分局所属单位人员上收工作,切实按照新体制运行。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加大干部交流轮岗、上派学习、下派挂职力度,培养干部综合素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大人才引进和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生态环境队伍专业化水平。

19.提升共性效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高标准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国家安全、建议提案办理、计划生育、机要保密、网络安全、密码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预算管理、档案管理、服务离退休老干部、后勤保障、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国土绿化、工青妇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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