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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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即日起至12月底,我市将开展为期9个月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维护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本次专项行动分准备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重点清理2013年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使用林地逾期、违规调整及破坏公益林等六大类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将充分利用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智慧平台现有资源,结合档案资料比对,对省林业局下发的问题线索和本级日常监管巡查、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新发现问题线索逐一开展现地核实,全面清排辖区新增违法毁林问题。
  各地各部门将严格对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对辖区2013年以来审核审批的长期、临时使用林地和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情况开展全面清理,排查是否有“化整为零”审核(批)、越权审核(批),临时使用林地是否逾期未恢复,公益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清查涉林政策文件。对本级涉林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建立清理台账,对违反国家和省林业法律法规的及时给予纠正。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2013年以来的查处案件、信访件办理、网络舆情处置开展“回头看”,对于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林业部门将在全面排查基础上,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生态区位重要、敏感、脆弱地区作为重点排查区域,把涉案数量大、持续时间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作为整治重点对象。 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大力推动案件查处。对专项行动结束后,通过媒体或群众举报等途径暴露出来的陈案,而相关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没有发现或报告的,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政策性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民可通过电话0722—3596781、3596422、3596799对毁林问题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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