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非遗工作机构名录 | |||||||
地市 | 区县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机构简介 | 电话 | 开放时间 | 温馨提示 |
湖北省随州市 | 随县 | 随县非遗保护中心 | 随县厉山镇烈山湖西路随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大楼一楼 | 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2010年7月,与随县文化馆属于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现有非遗工作人员3名,建有200㎡的非遗展厅一处。现已申报成功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2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5项,市级非遗保护项目53项,县级非遗保护项目46项。主要工作:1.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数据库;2.负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承担和指导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传承人的申报工作;3.加强各级项目的管理工作,跟踪检查和指导项目实施保护情况,组织举办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宣传工作;4.完成上级各部门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实施情况。 | 0722-3339970 | 周二至周日 9:00-17:00 | 一、服务对象 全体公民(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由成年人陪护或集体组织参与)。 二、开放时间 星期二至星期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三、注意事项 (一)进入展厅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登记信息。 (二)年迈老人(70岁以上)、残疾人士、孕妇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可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优先进入。 (三)请勿携带瓜皮零食、饮料、食品及其不必要的物品进入展厅,酗酒、吸毒及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入内。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进入展厅。 (五)本活动场所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追跑打闹。 |
湖北省随州市 | 广水市 | 广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府前街4号 | 广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09年11月在广水市文化馆挂牌成立,主要职能是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截至目前,已成功申报省级省级非遗保护项目3项,市级非遗保护项目25项,县级非遗保护项目67项。为了使普查成果得到更好的体现以及合理的利用,非遗中心在馆内设立了展厅,并在文化馆宣传栏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同时将部分成果放在网上,供广大群众研究、引用。已出版非遗项目丛书2部。《杨涟传说》拟编排大型楚剧《杨涟传》,其中《别母上疏》一折戏已成功上演,并在湖北省第四届楚剧节上获“优秀表演”奖。 | 1397299**** |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 一、参与者携带物品由自己保管,勿携带饮料、食品、宠物及其他不必要物品进入活动场所,衣冠不整,醉酒者以及无行动为力者无监护陪同的,谢绝入馆参加活动。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器械以及国家法定危险品者入馆。 三、活动场所内严禁吸烟、追逐打闹、大声喧哗等不文明现象,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向我馆工作人员保告,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爱护展品及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如遇重大活动及重要接待安排,参加活动群众应服从我管安排予以支持和理解。 |
湖北省随州市 | 曾都区 | 曾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曾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曾都区沿河大道 108号 | 曾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2007年4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曾都区群众艺术馆、区图书馆、区城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是一套班子四块牌子,现有工作人员3名,办公室一间。已成功申报国家级名录2项,省级名录6项,市级名录29项,区级名录36项。主要工作有:1.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建立档案、数据库。2.负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承担和指导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名录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3.加强各级项目的管理工作,跟踪检查与指导项目实施保护情况;组织举办非遗展示、展演活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宣传工作。4.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 | 0722-3319759 | 周一至周五8:30—17:30 | 一、服务对象 全体公民(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由成年人陪护或集体组织参与)。 二、开放时间 星期二至星期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注意事项 (一)进入展厅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登记信息。 (二)年迈老人(70岁以上)、残疾人士、孕妇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可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优先进入。 (三)请勿携带瓜皮零食、饮料、食品及其不必要的物品进入展厅,酗酒、吸毒及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入内。 (四)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馆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接电话等。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进入展厅。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