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防范化解交通领域风险隐患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市交通运输系统聚焦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平安公路创建。我市道路安全事故逐年降低,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强化责任落实 共建“平安交通”
市交通运输局
去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围绕公路水路联防联控,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平安公路”建设,道路交通事故总数和伤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提高站位,打好主动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工作,在重大会议和重要节日前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稳定工作,压实安全稳定责任,划分6个专班,确保重点工作人员包保到位,道路交通管控有序。
高效行动,织密防护网。积极推动公路运行、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八大专项行动、重大隐患整治行动、“百日会战”行动等,取得积极成效。在公路运行安全领域,对全市4条高速140座上跨高速公路桥梁进行排查,明确管养责任;开展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对281.563公里的国省干线公路完成了设计批复;完成89.5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超额完成预定目标;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我市与孝感市治超机构签订联合治超工作协议,与鄂豫皖三省十市签订交通综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协议,摸排公示53家货运源头企业,开展流动治超48次,超限检测站点共检测车辆113460台,查处超限车辆1415辆,查处非法改装车306台。在道路运输安全领域,开展了重载货车运输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共计检查普货运输企业57家次,查出问题隐患76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起,通报约谈4家(次),查处违法行为105次,处理相关部门抄告案件13件,罚款26.85万元。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104家(次),检查车辆3974辆(次),检查发现客车无证运输、非法载客9辆,客车未办理包车牌1辆,超出运营线路企业2家16辆,其他违规行为50起,没收非法所得及行政处罚10.88万元。在水上交通安全领域,紧密结合“美丽乡村渡口”建设,突出渡口设施改造、老旧客船更新、安全责任制度公示等,共计投入372万元,提升5处“美丽乡村渡口”,拆解了6处功能丧失渡口,更新渡船6艘,新增新能源客船1艘。共计检查渡口76处(次)、检查船舶297艘(次),检查船员268人(次)。在工程建设安全领域,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单位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26个、专职安全管理员26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59人,累计检查项目99家(次),发现安全隐患数43个,全部完成整改。
打牢基础,夯实基本功。推进重大隐患整改,投入260余万元,对G240国道柳林段实施整治,提前完成销号。开展安全宣传和演练,全年开展安全宣传30余次,召开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会议3次,企业开展应急演练60余场(次)。开展运输企业考核和动态监控闭环管理,全年共计考核运输企业90家(次)、动态监控服务商114家(次)、抽查车辆842台(次),查处问题隐患170起,已全部整改完成。处理违规车辆366辆(次),开展批评教育250人(次)、经济处罚117人(次)。
健全机制 强化管理 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市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近年来,市交通物流部门按照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完善设施等,将防范化解行业风险隐患作为工作首要任务,推动交通物流园区和港航领域持续安全稳定。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督办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推动重大风险隐患防控整治常态化。督促航运企业和物流园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足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推进落实乡镇船舶县市、乡镇、村组、船主签订“责任状”“承诺书”,指导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将所有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专业化知识培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举办物流园区消防应急培训、水上搜救业务培训,提升水上搜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和疏散逃生避险能力。为有效应对风险,积极开展全面深入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对渡口设施、船舶运行、物流园区风险点等方面的细致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确保隐患逐一得到消除。
强化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加强船舶安全检验工作,指导水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客船消防、救生设施设备的配备、存放,上下船安全设施,船舶船员证书等的检查,严禁客运船舶违规操作。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他们能够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迅速、准确地采取行动。
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物流园区、渡口、渡船、旅游客船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火灾防控,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自然灾害风险,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密切协作,实时获取气象和水情信息,提前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在恶劣天气来临前,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船舶采取避风、停航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影响。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风险点,持续进行跟踪和治理,防止问题反弹。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防溺水意识,增强人民群众“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物流园区消防重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重点船舶的安全宣传提醒。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收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通报相关执法单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物流园区和港航领域安全生产稳定。
完成渡运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渡运安全和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2024年全力推进完成广水徐家河旅游渡运码头项目建设,2024-2025年力求高质量完成广水、随县7处“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项目建设,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积极构建智能化信息监管平台。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高风险防范的效率和精准度。
规范公正执法有效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隐患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自2023年6月26日成立以来,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规范公正执法,以“四个三”措施狠抓执法安全工作落实,切实提升执法效能,为全市交通运输领域保持安全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组织领导,“三明确”统筹安排部署。一是明确思路目标。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目标,支队确立了“执法维护安全、执法着重安全、执法融合安全”,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安全工作思路,确立了以各类安全专项行动为载体,制定并实施执法检查计划,建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安全工作体系的工作目标。二是明确安全责任。确定总分总的执法安全工作责任机制,支队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委会全面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名党委委员分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安全工作,一个大队具体负责执法安全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督办,党委班子成员、各大队按照管执法业务管相应执法安全的原则负责各领域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安全工作,形成执法安全工作统一安排、分头行动、集中汇总的格局,兼顾统一性专业化。三是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作为三年行动之一;科学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执法计划、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等,将任务清晰分配到各科室、大队。
强化形势研判,“三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教育学习机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风险隐患标准清单,对各类风险做到明,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知,在执法检查中绷紧风险隐患化解弦,针对风险隐患精准开展执法检查。二是风险研判机制。支队安委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常态化研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形势,确立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水上交通为三个重点风险隐患防控领域,细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长途客运运行、重载货车营运、“百吨王”超限运输为“N”个重点环节风险,针对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三是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发展中心及公安交管、文化旅游等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措施共商、联手共防。风险防控上下协同,做好与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联动,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内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支队安委会、安委办的作用,定期督办检查推进各执法业务领域重大风险事故隐患防范化解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三聚焦”突出重点执法。一是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对交通运输企业除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执法检查外,统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条例的执法检查,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动企业落实风险隐患化解的主体责任。二是聚焦高风险多隐患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执法检查形式的基础上,对事故多发、问题隐患突出、上级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和行业管理部门移交的企业开展精准执法。三是聚焦重点目标和薄弱环节开展执法检查。以重点路段、“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动态监控及城市公交和站场、旅游码头和船舶、高边坡深基坑施工现场为重点,以暗访为主要形式组织执法检查。
开展普法宣传,“三制度”助推防控化解。一是普法宣传日制度。执法与普法并行,建立支队每月第二周星期二的普法宣传日制度,开展包括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重要宣传内容,统筹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实行运输市场经营主体与运输服务对象“双向”普法。二是安全监管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每季初从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上季度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选取典型安全监管执法案例予以公布,以案释法,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三是跟踪教育督改制度。树立“违法行为不改仍是风险隐患”的理念,做到责令改正在前,行政处罚在后,跟踪教育督改全过程,确保违法行为得到纠正,风险得到化解,隐患得到消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