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环境污染,特别是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破案攻坚专项行动。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环保、水利、农业、国土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沟通有关情况,研究相关对策,提出工作意见,做到信息共享,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情报互通机制。树立情报主导警务的理念,把情报变成线索,把线索变成案件,把案件变成战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从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行政案件中发现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打好合成战。
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各司其职,联动协作、形成合力,资源互补、实用效能的原则,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办案、重大事项会商等工作,建立常态化长效合作机制。
四是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坚持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排名通报,对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出现履责不到位、出警不及时、打处不到位、配合不到位等问题引起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民警进行追责问责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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