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市食药监局下发文件,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落地。
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严肃整治;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加大案件公开曝光力度;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互联网营销等方式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明确整治措施。一是摸底排查。二是监督抽检。三是案件查处。四是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网上平台和权威渠道,通过科普宣讲、张贴通告、海报发放等方式广泛宣传。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在政府部门网站开设整治专栏。五是信息通报。
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市食药监局成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专班,设立整治工作办公室,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各地要比照市食药监局组建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本系统整治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畅通渠道,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要求得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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