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应急发〔2021〕1号
关于印发《2021年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将《2021年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编制《2021年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组织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通过严格、有序的执法活动,力争2021年度全市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上年度相比呈下降趋势、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品质随州提供安全保障。
二、监督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
(一)日常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综合性检查。
(二)专项检查:为解决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双随机”检查: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和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随机性执法检查。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从以下方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各类形式监督检查:
(一)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培训合格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推进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及落实情况;
(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八)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
(九)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
(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十二)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备案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检查的方面。
四、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及工作日测算
目前全局在岗且具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总数18人,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18人,占全部在编在岗人员的100%,符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中“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70%”的规定。
(一)总法定工作日:4500个工作日;
测算依据如下:
2021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双休日-法定节假日=250天
1、2021年全年总天数365天;
2、双休日:104天;
3、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共11天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天×18=4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400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500-2498-1602=400个工作日
其中:
1、重点检查工作日316天(重点检查企业占比79%,核算重点检查工作日为316天);
2、一般检查工作日84天(一般检查企业占比21%,核算一般检查工作日为84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498天,其中: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08天(6天×18=108天);
2、实施行政许可200天(100天×2=200天);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60天(120天×3=360天);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70天(15天×18=270天);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60天(20天×18=360天);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80天(10天×18=180天);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30天(10天×3=30天);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70天(15天×18=270天);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720天(40天×18=72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602天,其中:
l、机关值班216天(12天×18=216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80天(10天×18=180天);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机关工作126天(7天×18=126天);
4、参加党群活动864天(48天×18=864天);
5、病假、事假36天(2天×18=36天);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80天(10天×18=180天)。
五、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重点检查单位涉及的行业领域有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粉尘涉爆等企业。其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共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共20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4家;粉尘涉爆企业2家。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单位总共39家企业,被纳入重点检查单位总共31家企业,占年度监督检查的79%。
(三)计划检查次数。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或储存、烟花爆竹的生产及批发等企业,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粉尘涉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但不得少于一次。
六、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以外的企业、抽查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所涉及的企业以及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企业。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单位总共39家企业,被纳入一般检查单位总共8家企业,占年度监督检查的21%。列入当年检查计划的,当年必须进行一次闭环监督检查。
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排
(一)安全生产监管科室监督检查安排表,312个工作日(见附件)。
(二)“双随机”检查:随机抽查各类企业不少于12家,96个工作日。
(三)专项检查:根据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不少于20家,160个工作日。
八、组织实施与考核
(一)严格依法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监管科室要严格按照审批的计划执行,认真抓好落实。要将监督检查计划纳入每月工作安排,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安排,做到“当月不足次月补,季度之内结硬帐”,全面落实监督检查计划。确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监督检查计划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安全生产监管科室要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所有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作出检查结论。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到期后必须复查验收。凡是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安全生产监管科室要结合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定期分析每一次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定期对执法计划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并予以通报。
(四)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考评。将安全生产监管科室的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表彰的必要条件。
附件:1、2021年安全生产基础科监督检查安排表
2、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监科监督检查安排表
3、2021年综合协调科监督检查安排表
附件1:
2021年安全生产基础科监督检查安排表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1月 | 广水市捷达建材有限公司 |
2月 | ※湖北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月 | ※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重晶石矿 |
4月 | ※湖北金禾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5月 | 湖北永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月 | ※随县环潭镇两河口石料厂 |
7月 | 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 |
8月 | ※广水市兴华采石厂 |
9月 | 湖北金地包装有限公司 |
10月 | ※随县雄丰布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月 | 黄鹤楼酒业(随州)有限公司 |
12月 | ※随县均川镇牛角尖重晶石矿 |
附件2:
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监科监督检查安排表
检查时间 | 检查企业 |
1月 | ※广水市盛世楚王烟花有限公司 |
※随州市淅东烟花爆竹厂 | |
2月 | ※随州市炎翔化工有限公司 |
※随州市鸿伟化工有限公司 | |
3月 | ※中石油随州销售有限公司 |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4月 | ※中盐湖北红四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中海油随州龚家棚加油站 | |
5月 | ※湖北科迪雅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永壮生态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 |
6月 | ※随县淮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随州市乾泰化工有限公司 | |
7月 | ※随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公司 |
※随县均川镇九龙加油站 | |
8月 | ※湖北安瑞泰气体有限公司 |
※中国石化高路油大洪山加油北站 | |
9月 | ※中石化广水油库 |
※随州市靖泰化工有限公司 | |
10月 | ※湖北晶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麻竹高速淅河北加油站 | |
11月 | ※湖北犇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随州市鄂北商贸公司龚家棚加油站 | |
12月 | ※中石化随州销售有限公司 |
※湖北开源燃料有限公司 |
附件3:
2021年综合协调科监督检查安排表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3月 | 湖北九泰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 |
6月 | 随州市安泰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9月 | 开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注明:标记※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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