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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随州高新区随州鼎祥商贸有限公司 “12·18”一般坠落事故调查结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9-24
  • 信息来源: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罗皓月

随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18日14时33分,位于随州高新区交通大道K061号的随州鼎祥商贸有限公司仓库内,作业人员在堆码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8.3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的规定,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随州高新区随州鼎祥商贸有限公司“12·18”一般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科学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了《随州高新区随州鼎祥商贸有限公司“12·18”一般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见附件)。《事故调查报告》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事故调查结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州高新区随州鼎祥商贸有限公司“12·18”一般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请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附件:随州高新区随州鼎祥商贸有限公司“12·18”一般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12.18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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