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文发同志辞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0月28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肖文发同志辞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接受肖文发同志辞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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