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柴普军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熊桢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严贤超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
曹永胜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建勤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
王建武同志为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化成同志为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如飞同志为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夏红梅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