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汽车“以旧换新” 激发消费活力
  • 发布日期: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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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你好,报废旧车购买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分别能补贴多少钱”.....5月29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发布以来,市商务局的咨询热线十分火爆,不少市民已经享受到了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红利。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细则对全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范围、标准、对象、平台、资金、申报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此次汽车“以旧换新”分为“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根据相关要求,4月24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另外,5月16日至12月31日,个人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小客车,购买新车上牌,按照车价6-10、10-20、20万元以上,购燃油车相应分别补贴2、4、6千元,购新能源车分别补贴3、5、7千元,申请入口为“懂车帝”。
  活动启动以来,市商务局广泛宣传利好政策,开通了申报渠道“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公布了咨询服务电话,累计接听并解答消费者关于补贴政策等问题咨询500余个,同时公布了我市三家有报废机动车资质企业的名称、地址等,方便群众报废旧车。截至6月14日,在我市完成报废、注销、购车、上牌等综合审核23个;申请置换更新的30个。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新闻媒体、报废拆解企业、汽车4S店以及大型商超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我市配套资金,对符合要求通过审核的将从市级拨付补贴到消费者。
  今年,我市还将以汽车以旧换新为切入点,因地制宜组织新车促销、新能源车展销、汽车以旧换新等系列促销活动,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推动汽车消费市场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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