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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政策
  • 发布日期:2022-05-16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近日,随县财政局印发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通知,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减免标准、减免方式及减免流程,要求随县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按减免3个月标准执行,确保“应减尽减”,切实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据统计,全县有115个承租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此项政策,应缴纳租金1359280元,拟减免租金336489元,已减免租金234499元。发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国有资产租金减免协议,确定减免方式及减免金额,并将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随县财政局将按照分类方式处理,尚未收取房租的,直接按规定减免后收取;已收取房租但还未上缴财政的,减免部分由单位直接退还;已上缴财政的按非税收入相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后予以退还;年度租期不满一年的,按相应承租月份折算后进行减免。
  该局将进行电话回访及实地核查,确保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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