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备案公告
湖北省恒昌资产评估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合伙人及出资额变更
变更前,原合伙人3人,注册资本10万元。分别为:王晓理出资8.5万元,比例为85%;付升高出资0.5万元,比例为5%;刘林青出资1万元,比例10%。
变更后,原合伙人刘林青退出,新合伙人董顺武加入,合伙人仍为3人,注册资本仍为10万元,分别为:王晓理出资9万元,比例为90%;付升高出资0.5万元,比例为5%;董顺武出资0.5万元,比例5%。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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