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下的差异化管控,优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第四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全省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及日常监督执法等三项正面清单。其中,随州市纳入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类企业15家、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类企业15家、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类企业(项目)23家。现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将随州市上述三类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722-3314849,3313016
邮箱:szhboffice@163.com
附件3: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汇总表(随州市).xlsx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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