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随政办发〔2016〕47号)要求,市编办(市审改办)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在集中清理审核的基础上形成了《随州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列明的抽查事项、主体、对象、比例、频次、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建立台账,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同时要积极创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推动信息互通共享,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业务指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促检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7年6月26日
附件: 随州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6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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