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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301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7-07 10:14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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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娥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3014号《关于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后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1.构建四级联动保护体系。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51个,明确未保站工作原则和职责。选优配齐镇(街道)儿童督导员55人,村(居)儿童主任1064人,设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954个,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全市构建起覆盖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2.完善指导考核机制。市未保领导小组出台《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2023年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安排部署2023年度未成年人“六大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后召开2次全体会议、1次专题会议,审议相关文件,通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市委政法委、市委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核、文明城市创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年规划、儿童福利“十四五”发展规划等体系中,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督促考核。

(二)加强家教指导,督促家庭落实责任

市妇联、市教育局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步部署考核,成立随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指导县市区成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中心,在全市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工作,组建了随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吸纳了30多名家庭教育专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市妇联积极利用线上平台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家庭教育讲座,依托社会组织开展线下家庭教育培训,研发家庭教育精品课,并深入到机关、学校、村(社区)为家庭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及培训。全市民政系统选优配齐镇(街道)儿童督导员55人,村(社区)儿童主任1064人,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每季度开展入户走访关爱,将家庭教育、安全教育、普法宣传、关爱服务等纳入入户走访关爱重要内容。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2022年以来,结合司法办案开展大型家庭教育指导宣讲工作5次,根据个案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发督促监护令51份,有力提高家庭成员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校园管理,提升学校保护能力

1.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市教育局结合“八五”普法,每年举行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建立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落实《市妇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推进家长学校和村(社区)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全市300多所中小学建立了家长学校,其中市级示范家长学校106所,省级示范家长学校28所,国家级示范家长学校2所。曾都区何店镇小学、随县唐县镇第二小学、随县尚市镇中心小学被命名为湖北省“家风家教实践基地”,随县洪山镇中心学校荣获“湖北省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各地教育部门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开学前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应入尽入。开学后,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全面梳理长期请假、休学、厌学、逃学等学生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劝返复学,防止失管失教。</p>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市检察院加强检校合作,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2022年9月,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召开“检教同行守护校园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推进会,全市300余所教育机构校长在线上同步参加会议,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全力预防在校学生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未成年人“护蕾"专项行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社会治理,推动构成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大保护格局。2023年1月,市检察院院联合市教育局会签《涉在校学生刑事案件通报制度工作办法(试行)》,并通报2022年以来涉在校学生刑事案件,形成协同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四)凝聚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随州市文明办在“今日头条”上创建了“今日随州”头条号,实时发布了涉及未成年健康成长、保护权益等多篇文章。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全年日常宣传之中。利用网站、报纸、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阵地,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主流媒体的社会责任。

2.整治净化社会环境。市委文明办印发了《2022年净化社会环境“暑期集中行动"任务清单》,联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暑期集中行动,关停传播有害信息网站6家,立案查处传播有害信息网站4家,立案查处3家擅自经营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物零售门市。对全市628所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安全隐患97处。对全市1400余名学校专职保安,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封闭培训。化解涉校矛盾纠纷36起,将13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医院接受治疗。全市制作警示片、专题科普小视频70个,开展公众应急科普宣教活动161场,全市村(社区)干部35000 人开展暑期防溺水入户宣传。在全市建立了6所未成年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并在全市征集了17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督导专家。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线索源于强制报告的28件,通过办案倒查发现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应当报告不报告案件8件,追责1件;认真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牵头或配合教育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1696人次。公安机关、市场监管、检察机关等部门加强对旅馆、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的整改,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对其中43家不履行社会保护义务的进行处罚,督促整改。

3.组织开展援助帮扶。市司法局妇女儿童专项维权窗口为93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民政部门依托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未保工作站,将儿童关爱服务纳入未保站(社工站)任务清单内容,2022年对508户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定期探访;开展儿童关爱活动118场,累计个案服务2700人次。市慈善总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发起“凝聚慈善力量,救助困境儿童”慈善募捐活动。累计募集善款60万元,为500余人次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服务和重点对象救助。团市委建设暑期“希望家园”54个,招募青年志愿者503人,为3019余名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亲情陪护,心理疏导;充分发挥12355 青少年服务台作用,今年以来,接听心理热线135例,实施心理干预15人。市委宣传部开展市级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身边榜样、响应时代召唤、争当时代新人。依托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青年之家,在全市开班92个“希望家园",直接服务6400余名留守儿童。

(五)落实政策保障,增强政府保护实效

1.落实基本政策保障。一是扎实做好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截至目前,全市未成年人中纳入孤儿保障20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保障554人,城市低保824人,农村低保6820人,特困12人,有效保障了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二是完善医疗救助保障,2023年,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随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将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享受一类医疗救助对象的三重制度保障政策,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类特别困难的未成年人了更好的医疗制度保障。

2.做好困难未成年人教育资助。市教育局与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及时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困难学生落实教育帮扶。民政系统累计通过福彩助学等项目,为700余人次困难学生提供助学帮扶102万元。各级妇联组织为260余名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资助17万元。团市委深入实施“希望护航关爱行动”“腾讯春暖行动”,及时为100余名贫困青少年送去资助。

(六)完善司法保护,筑牢法律保护根基

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团委系统开展以《宪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内容的法治讲座、普法宣传等活动,全市共青团系统共开展法治宣讲44场,覆盖青少年2万人;开展国家安全、禁毒和防艾教育等宣传活动39场,覆盖青少年1.5万,开展各类安全自护实践活动200余场次,覆盖青少年10余万人。市司法局利用新媒体加大普法文化产品的制作和宣传,加强未成年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加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使用结合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在全市各村(社区)培养一批热心公益的“法律明白人",引导他们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宣传。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宣讲活动37次,覆盖全市中小学校1.4万余人。市检察院牵头推动组成“关爱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协调纳入关工委、党委政法委、团委等市县12家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助力我市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工作走深走实;联合市大数据中心,推动在“鄂汇办" APP中开通上线未成年人保护专栏,用于普法宣传、政策问答、交流互动、举报控告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数字赋能开拓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新渠道。全市检察、公安机关等积极开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宣传工作,加强未成年人被侵害须报告类型的普法宣传。

2.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规程(试行)》,促进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随县“一站式保护中心"、广水市检察院创建的“火凤·静思"未检工作室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曾都区检察院积极筹建全市一体化的“一站式取证中心、心理咨询辅导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三合一的保护中心。全市公安系统定期组织相关业务警种就侦办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例进行研讨、交流,增强执法办案能力,同时对此类案件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组织专案快侦快破,增强证据意识,提升固证能力,坚决办成铁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协调。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成员单位服务沟通和指导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结合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市人大《未成年人保护法》调研活动,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排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指导、限时整改、对账销号。

(二)加大宣教力度。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设置专栏,展播公益广告等,组织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宣教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暑期安全教育,扎实做好监护人法定职责宣传普及和家庭监护指导监督等工作,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三)坚持预防为主。协调民政、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提升,对学校周边营业性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巡查。定期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查询,落实好查询和限制制度,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入职查询,指导落实强制报告,从源头上防止侵害问题的发生。

(四)强化工作保障。完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县(市、区)业务指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阵地、人员、资金保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分类实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和关爱服务,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兜牢未成年人保护政府职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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