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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23 00:00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编辑:admin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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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共提出建议75件、提案105件。其中,转交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72件、提案102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办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各相关部门,请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理程序,务求办出实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通过集体研究或会商等形式,为每件建议提案明确办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落实具体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办理工作负首责、总责,要定期过问办理工作情况,主动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办理工作。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16年4月13日之前),主办单位必须完成与提出建议、提案的领衔代表、第一提案人的见面工作,建立起联系沟通渠道;2个月内(2016年5月底前),会办单位必须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并书面函告主办单位;3个月内(2016年6月底前),主办单位应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正式书面答复意见。对于办理确有难度、一时难以答复的,主办单位应先征得代表委员同意并报交办机构备案后,才能延期办理,延期办理时间最长为2个月(在2016年8月底前必须完成办理工作)。
  三、及时反馈结果。主办单位的正式答复意见形成后,要及时送达代表委员本人,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请代表委员本人填写《征询意见表》。2016年9月底之前,主办单位要将正式答复意见及《征询意见表》分别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
  四、提高办理质量。要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加速推进工作落实;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向代表委员作好解释说明,争取理解与支持。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件,承办单位要进一步研究,加强沟通,找出问题症结,进行二次办理,最大限度地争取代表委员满意。
  附件:201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交办表
  2016年3月15日

随政办函(2016)7号附件——201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交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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