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共提出建议75件、提案105件。其中,转交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72件、提案102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办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各相关部门,请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理程序,务求办出实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通过集体研究或会商等形式,为每件建议提案明确办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落实具体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办理工作负首责、总责,要定期过问办理工作情况,主动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办理工作。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16年4月13日之前),主办单位必须完成与提出建议、提案的领衔代表、第一提案人的见面工作,建立起联系沟通渠道;2个月内(2016年5月底前),会办单位必须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并书面函告主办单位;3个月内(2016年6月底前),主办单位应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正式书面答复意见。对于办理确有难度、一时难以答复的,主办单位应先征得代表委员同意并报交办机构备案后,才能延期办理,延期办理时间最长为2个月(在2016年8月底前必须完成办理工作)。
三、及时反馈结果。主办单位的正式答复意见形成后,要及时送达代表委员本人,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请代表委员本人填写《征询意见表》。2016年9月底之前,主办单位要将正式答复意见及《征询意见表》分别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
四、提高办理质量。要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加速推进工作落实;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向代表委员作好解释说明,争取理解与支持。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件,承办单位要进一步研究,加强沟通,找出问题症结,进行二次办理,最大限度地争取代表委员满意。
附件:201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交办表
2016年3月15日
随政办函(2016)7号附件——201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交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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