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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7-07 10:08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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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推进乡村养老院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具有积极作用,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老有所养日益成为老年人期盼、社会关注的共同话题。农村养老是整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的短板。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推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努力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使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20181229日)起,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就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相关政策衔接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服务业。

二、全面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县市区积极筹措资金,按照村级主导、政府支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自助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建设互助照料服务设施,支持利用村委会筹资兴建、由村闲置小学改建、利用或改建村级房屋、中心户提供富余房屋等多种各具特色的建设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444个,覆盖率达53%,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老年人的互助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年人从中受益。

三、探索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2016年,为破解农村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养老难题,省民政厅在广水市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广水市充分利用搬迁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社区建设等契机,整合改造农村闲置社会资源,兴建具有日托和全托功能的幸福院,实现部分农村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抱团互助养老。目前,全市已建成农村幸福院10个。

四、支持农村福利院代养空巢失能留守老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特困供养工作,不断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维修、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全市累计投入7400万元实施农村福利院改造工程”“平安工程”“冬暖工程加强适老设施环境的改造、失能护理床位的设置和基本康复辅具器具的配备,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烟雾报警器,设立集中取暖房并为老人房间加装空调。目前,农村福利院基本做到了周边道路硬化,院内功能用房配套齐全,能够满足老人必备生活需求。同时支持农村福利院向有需求的农村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开展代养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今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养老工作,先后召开了全市养老工作座谈会和全市养老工作推进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随州市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其中《关于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工作方案》中提出发挥乡村合作公司稳健经营优势和联农带农作用,引入养老市场资金和品牌,盘活农村养老闲置资源,开拓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您提案中所提到的农村养老院就可以按照这种模式,采取县里补一点、镇里配一点、村里投一点、群众集一点、社会捐一点等方式,利用各种闲置设施,整合资源,按照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实用性强、适合农村老年人的农村幸福院。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加快制定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大对农村养老支持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农村老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老有所乐。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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