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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第49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21-08-03 11:18
  •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编辑:随州市数据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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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现将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第49号建议提出的“建议政府出台相关细则政策支持实体经济、支持本土经济”的议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议案者。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招标投标协会的支持配合下,有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更上新台阶,为实体经济、本土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优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功能和工作流程,实行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即时办。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招投标文件资料纸质备案改为网上电子备案。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化。全面实时、准确将项目交易公告、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向社会全程全方位公布,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透明度。禁止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和现场审核原件等没有法律依据的程序。对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一律采用线上办理。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招标项目容缺受理机制,对重大项目实行“并联”操作,最大限度地为招标人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助推项目开工建设。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未致危害后果的5个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主要采取提醒、告诫、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强化事前教育规范与引导,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做好主动服务,确保重大项目招投标高效推进。积极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特别通道服务机制加速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鄂公管文〔2020〕11号)精神,创新开展招投标工作,建立我市招投标特别通道服务机制,加速项目开工建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推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6号)落地见效,组织召开了全市加快推进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座谈会,成立工作专班,建立项目台账,提出加快推进我市“十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具体措施,通过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大力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方式和资格后审的方法进行招标,其中,市级易地调动干部周转住房建设项目成为我市首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招标的项目,政府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招标,通过招标方式的优化减少了招标投标的环节和层级,在满足法定时间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了招标时间,促进项目加快实施,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是重拳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后,由于评标结果的公开化,导致投诉举报大量增加。近期,我局收到某重大项目投诉,反映某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涉嫌业绩造假骗取中标。我局立即行动,联合市交通局到业绩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确定违法事实后,按照相关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法规对该投标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并作出行政处罚。这一案件的查处有力的打击了招投标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净化了我市招投标市场环境,确保了该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2019年以来,我局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70余件,完成省委巡视发现的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改112个,完成省审计发现的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改28个,完成我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整改9个,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5个,严厉打击了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借用资质、行贿、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局定期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对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节严重的,记入“黑名单”,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对恶意投诉举报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有力净化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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