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复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市市场监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和服务,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具有重要作用。我局完全同意您提出的“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规范宣传、压实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完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建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当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面临着举报投诉增多、资金风险增大等多重考验。
(一)备案工作情况。总体看,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偏弱。一是备案企业数量少,没有做到应备尽备,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差距较大;二是处罚力度不够,有些单位受理举报投诉频繁却没有违规处罚案例,处在“零执法”状态,严重削弱了预付卡管理效能;三是对备案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占比、存管资金比例要求不严,不能起到应有的防范风险作用。四是发卡企业对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登记备案管理不理解,有抵触情绪,不愿意配合工作,不愿意提供发卡情况。
(二)市场监管情况。近年来,我局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受理处理关于预付卡消费诉求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一些重点行业如美容美发、健身等预付式消费纠纷猛增。商务、市场等监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预付卡工作。一是始终畅通维权渠道,及时、高效接收办理不同渠道的消费者投诉举报,要求各地及时受理并积极认真办理。二是做好调解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能调解解决的及时处理,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对预付卡经营者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又拒绝调解退还预付款的,依法交由相关部门立案查处,对利用预付式消费幌子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或诈骗活动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
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对于防范非法集资,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我局将会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充分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履职,加大宣传引导和风险排查,切实做好预付卡备案管理、资金存管和信息报送等各项基本制度,力争做到靠前防范,抓早抓小,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动态排查隐患
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动态监测,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单用途卡发卡企业风险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发卡企业经营动态。梳理发卡企业兑付风险先导指标,高度关注发卡企业大幅折扣发卡,预收资金余额、存管资金快速变动,停止报送业务数据,不再续约保证保险或保函,重大负面舆论报道等预警信息。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风险企业名单制度,摸清风险底数,加强风险研判,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早期和源头。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商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重大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化解矛盾。持续开展单用途卡专项整治,加强对发卡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业务信息报送不及时、数据不真实、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发卡企业,重点关注并采取相应预警、纠正措施;对因经营不善出现兑付困难的发卡企业,引导有序退出发卡业务或缩减存量规模;加强与金融局、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作,对“跑路”的发卡企业,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处置,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坚决防止越级上访和形成群体性事件。
(四)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今年起要以发卡企业个案信息为基础,探索建立完善发卡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与市场监管局有效对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失信和高风险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守信企业可合理降低监管频次。落实《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及时上报失信的“黑名单”,加大对“跑路”等严重失信行为的震慑力度。
(五)压实相关部门责任
会同金融局、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集中曝光、惩治一批违法失信企业,震慑失信。通过案例宣传等方式,开展风险提示,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对超出商务部门职责范围,涉嫌利用发行单用途卡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企业,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配合做好处置工作。二是加强“应备未备”企业备案。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抽查,重点是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大型餐饮和美容美发以及洗浴等预付卡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发卡企业。三是加强对“其他发卡企业”管理。按照应备尽备的要求,多措并举,督促“应备未备”企业备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您的建议,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预付卡监管工作的监管力度,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经营行为,为扩大消费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恳请您对全市商务工作继续予以帮助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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