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牢固树立法治为民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深化新时代“法治民政”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一)抓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科学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把法治建设纳入《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二)抓学习贯彻。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习,“绝大多数”模范践行,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结合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研究法治工作4次,学法12次,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三)抓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对重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权力的监督,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以推进制度落实为核心,提升民政规范文明执法水平
(一)严格依法行政。执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推进民政领域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事项数据实现全覆盖,每周更新互联网监管数据。按时按程序提供双公示数据,建立民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讨论重大事项、起草重要文件、处理法律事务等,开展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着力防范行政风险。
(三)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100%通过资格考试。强化行政执法经费、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基础保障。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将2023年社会救助(低保保障、特困供养、孤儿养育)标准调整列入《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由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承办,经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4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2023年全市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随政办发〔2023〕11号),对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进行调整公布,我市所有县(市、区)六类社会救助标准实现应调尽调,实现了社会救助标准连续12年增长。
(五)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精心组织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指导48家社会组织完成换届。组织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财务报销专项检查。开展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劝散非法社会组织3家。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整治、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监管。制定社会组织建功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三、聚焦学法普法,以科学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提升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等,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参学率100%,考试合格率100%。制定“法治民政学习计划”,将“集体学法”作为每月各支部党员学习专题,组织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交流学习心得。2023年,组织学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慈善条例》等。
(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科学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围绕《市民政局“八五”普法责任清单》,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机关科室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抓住社工宣传周、未成年人保护月、国际志愿者日、5.20、七夕、6.19救助开放日等重点时间、重要节点宣传贯彻《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广泛开展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我局将学法普法和民政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与党员干部大兴调查研究相融合,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政策宣传,在推动殡葬改革、实施乡村振兴、培育社会组织、推广志愿服务等工作中深化法治引领,收集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儿童、救助、养老、殡葬、地名培训学习,推动民政政策落实到基层。
(四)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配合市司法局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充分激发基层活力,通过推进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全市1008个村(社区)修订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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