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本单位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委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购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教材,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
(二)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并制定《市卫健委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改、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以实际行动推动市直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同时,我委紧抓“关键少数”,强化行政干部法治意识。一是制定普法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工作例会、在线学习等平台,以法律法规、警示教育片、法治专题讲座、法治知识测试等方式,让系统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二是制定市卫健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按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相继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专项督察行动等,不断规范执法程序等各个环节,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做好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我委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上委党组会讨论的前提条件,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集体讨论,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由委政策法规科和委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共同进行。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所有许可项目确保“一窗通办”,对中介服务事项重新进行了清理规范。研究制定我委行政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版),确定2项高频事项下沉基层。积极落实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件136件。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市营商环境办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整改;研究制定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工作措施;研究制定落实湖北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2023年工作要点具体举措;持续做好“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的改革经验复制推广。
(五)规范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76项国家“双随机”抽查任务全部完成。二是推行“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医疗废物在线监测等监管系统。三是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
(六)落实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我委常年聘请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将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保障到位。委法律顾问参与疑难案件讨论,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建议等,实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卫生健康服务开展普法。组织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中医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加强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推动行业作风持续向好。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教育的优势,利用健康随州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3.15”、“5.12”护士节、“8.19”医师节、12.4宪法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采取现场宣传、义诊等形式宣传卫生健康政策,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放管服”重点任务改革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卫生健康 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持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四)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组织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组织案卷评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内部审核控制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继续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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