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八五”普法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法治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指导、部署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及时将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并印发《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2年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在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上多次听取涉及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律顾问聘用、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并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部门专项财政预算。
(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市本级应诉的5件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讼理由,分析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印发“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并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明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及重点对象等内容。二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世界地球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土地日和测绘日等主题宣传日及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在市规划展览馆、天后宫社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展板、咨询台,耐心细致地解答人民群众各类问题,向群众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三是结合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土地卫片执法等工作,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有关政策进行入户普及,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共同构建美好家园;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宣传,按照《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让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等有关政策进社区、进企业;结合驻点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通过和驻点村召开联合主题党日、向驻点村发送法治建设相关资料、书籍,召开会议等形式,全力支持驻点村法治建设,切实做到送法下乡。
(二)开展法治学习教育。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集中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二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土地管理法》《长江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释义》等书籍1000余册,及时分发给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学习领会。组织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参加十一期《2022年业务大讲堂》及六期2022荆楚普法云课堂专题视频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学习,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队伍综合素质。三是积极组织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工作。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由专人管理账号,督促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年底每人学习积分在2400分以上。按照《关于组织2022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学法用法考试应参考43人,全部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平均分98.33,年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及时进行部署,根据实际,立足岗位,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三、健全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合运用卫片执法、巡查督察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市本级对3起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印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共组织召开5次行政违法案件审理会议,对所有重大执法决定均进行了法制审核。组织对全市2021年立案查处并结案的74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
(二)全面执行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用2名专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信访案件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工作,提出专业法律意见。2022年,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8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作用,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立法工作。按照《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要求,起草了《随州市古银杏树保护条例(草案)》,并组织专家进行立法论证。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修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类199件,行政处罚类6件,并向市司法局备案。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5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5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3件,确保政务工作全面有效公开。
(五)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2022年,通过各种信访平台受理信访事项311件,其中智慧信访52件,上级交办56件,市长热线133件,群众来访(逢四说事)56批次112人,群众来信14件,所有信访问题都及时受理并按时办结,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议,组织本系统职工学习《反垄断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对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主体、审查协调机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先后对起草的《随州市古银杏树保护条例(草案)》《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拟稿)等相关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未发现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问题。
四、加强法治建设,着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印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在党组会上多次专题研究营商环境工作。存量房转移登记+金融服务改革、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落实扩权赋能强县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将相关权力下放至县市区。梳理规范我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同时,“随州市存量房转移登记+金融服务改革”纳入湖北省复制推广清单。
(二)开展“清减降”行动。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回头看”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回头看”工作,累计清理18件,清理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推动涉案企业合规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关于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2022年,牵头组织对随县8家石材企业开展合规考察工作,推动全市石材行业依法依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的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落实,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履职尽责,严格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良好法治环境,为随州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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