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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7-11 00:00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编辑:admin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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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随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随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随州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消防工作是事关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根据《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成效及“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连续三年无亡人火灾,火灾损失每年均控制在GDP的万分之一以内,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尤其是一些机制性、体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仍不完善,行政问责制度仍未落实;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仍很突出;三是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仍普遍薄弱,公众仍缺乏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逃生自救能力不强,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四是消防力量仍显不足,不能满足繁重的灭火救援工作需要;五是经费保障机制仍不够健全,不能有力保障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将迈入一个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的新阶段,既是随州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困难和矛盾的凸显期。分析“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形势,将会是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是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跨越发展期;二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社会火灾总量将处于高位运行期;三是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公民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日益增强,消防工作面临重要的创新转型期。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理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和应急救援工作,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专群结合,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着力推进城乡消防工作一体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持依法治火、科技兴消,着力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消防管理体制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末,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火灾总体形势更加平稳。
    1、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督察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2、社会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全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队伍建设基础、群防群治工作基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率100%,消防监管“四个水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显著提升。
    3、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构建消防安全大宣传格局,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部门协作机制,健全社会宣传市场化运作机制,消防宣传覆盖率达100%。
    4、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进一步壮大。招收合同制、事业编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补充一线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警力。县、市、区和随州经济开发区综合应急救援队执勤人员分别达到45人以上。
    5、消防队站建设布局进一步合理。2011年底前,完成经济技术开发区、随县两地第一消防站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消防特勤训练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014年完成曾都区、广水市第二消防站和全市消防培训中心建设。
    6、消防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增各类执勤消防车15辆以上,消防员个人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达100%。城区消防站压缩空气泡沫车、载液高喷车配备率达100%。
    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推广“一个平台、五大体系”建设,提升社会综合应急救援能力,2012年全部达标。
    8、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应用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实现情报信息多元化、勤务管理可视化、指挥调度智能化、监督执法网络化。
    9、大力培育消防中介服务市场。规范消防中介服务行为,推行消防行业市场准入和执业资格制度,推动消防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层面的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推行消防行政问责制,强化政府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健全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考评体系。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政绩考评、任期责任目标考评、年度责任目标考评以及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由上级政府负责组织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定期考评、督察,并将考评督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出台《随州市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奖惩办法》。健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火灾隐患实行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上一级政府作出专题报告,上一级政府应组织检查、抽查,并进行通报。
    2、强化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追究。出台《随州市消防工作行政问责实施办法》,大力推行消防工作行政问责制度。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全部纳入行政问责范畴,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消防监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经费保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凡本地区、本行业火灾总体形势严重恶化、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除追究火灾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创新社会消防监管机制,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1、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政策引导激励机制,鼓励重点单位自觉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道路。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和法律手段,积极推动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引进第三方评估认证中介机构,客观、公正地指导企业完成贯标和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研究建立单位消防安全指标评价体系,将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并得到合理运用。要加强监管,依法查处重点单位消防违法行为,促使企业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2011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基本达标;2014年,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达到100%。
    2、深入推行“三管”消防监督模式。实行“以证管火”,落实发证机关的监管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审批前置条件,严格依法审批。实行“以房管火”,落实业主和承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投入,保障场所安全;规范多产权、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探索产权分散的商品房屋建筑火灾隐患整改资金保障渠道,及时消除建构筑物火灾隐患。实行“以业管火”,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不断改善本行业消防安全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确保具备与所从事职业相适应的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推行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建立消防执法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断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2012年前,各级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设立消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消防业务网上受理、执法信息网上公开、举报投诉网上查处、社会单位网上管理、消防知识网上培训、消防咨询网上答复,进一步提高消防执法质量、消防执法效率和社会公信力。认真开展火灾原因分析和物证鉴定工作,确保火灾原因认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夯实农村、社区组织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群防群治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贯彻《湖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发挥派出所作用,持续深化“平安社区、农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落实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重点对社区棚户区、农村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区域进行治理。进一步完善门栋关照和定期走访制度,加大社区、农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消防关照;鼓励和推进社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基层火灾防控能力。2012年全市67个社区全部达到消防工作创建标准,2015年全市881个行政村全部达到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标准。
    5、大力培育消防中介服务市场。加快培育消防中介服务市场,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消防安全服务需求;鼓励发展各类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功能;规范消防行业中介组织从业行为,从制度上明确消防中介组织准入条件、从业人员资格、审批程序、活动宗旨和权利义务,引导中介组织有序健康发展。依托行业协会,在消防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电气防火检测、火灾损失核定、火灾事故(物证)鉴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执业资格培训、消防公益宣传等领域建立中介服务组织,辅助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管,提高消防专业化监管水平。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力争2015年全部参保。
    (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1、加快城市消防队站建设。2011年底前,完成随州经济开发区、随县两地第一消防站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消防特勤训练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014年完成广水市、曾都区第二消防站和全市消防培训中心建设。
    2、加快消防装备建设。以满编为基数,防护类、侦检类、救生类、破拆类、堵漏类、照明类、通信类等装备,按各地每年最低20%的增长率配备。2011年购置泡沫干粉联用车、载液50吨大功率水罐车和灭火救援尖刀组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抢险救援器材;2012年购置远程供水车、排烟照明车、水罐消防车各1台,完成全市消防官兵陈旧的个人防护装备1/3的更换工作;2013年底前购置压缩空气泡沫车、抢险救援车、云梯车、泡沫消防车各1台,完成全市消防官兵个人防护装备的全部更新工作,并配齐配全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2015年购置72米云梯车、大吨位水罐车、大吨位泡沫车、运水车各1台。
    3、加快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新城建设、老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将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要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确保消防安全布局符合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城市市政供水、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居民住宅区、商业步行街等公共场所应当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
    4、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精神,大力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消防文员队伍建设。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GDP超过1亿元或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历史文化名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应当建立不少于10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队人员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编制。巩固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或仓库、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应当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大力发展保安消防队,将消防技能纳入保安培训内容。鼓励发展民间消防组织,大力发展群众志愿者(义务)消防队,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志愿者(义务)消防队。落实《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出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相关管理规定,完善优待、优抚政策和措施,促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发展。
    5、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卫星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2011年底前,为基层消防监督员、指战员配齐移动终端设备,完成市级移动通信指挥中心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固定通信指挥中心建设。2013年底前,指挥科学、装备齐全、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全面建成。
    (四)构建消防安全大宣传格局,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建立部门消防宣传协作机制。认真贯彻“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公安部等九部局联合制定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建立由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组织开展乡镇长、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制定《随州市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分类实施不同行业、不同场所、全民参与的宣传教育计划。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网络等媒体应当履行消防公益宣传义务,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宣传。科技、司法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和就业培训教育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建设流动宣传车、消防宣传站,继续完善消防“1园1街1景”(神农公园、香港街、炎帝神农故里风景区),普及社会消防知识。
    2、建立消防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立消防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重大灾害事故处置动态信息发布制度和消防舆情快速反应机制。2011年,各地要确定消防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发布一次消防安全信息,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地消防安全状况和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动态,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建立创新消防舆情正面引导工作机制,加强对涉及消防工作的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牢牢把握社会消防宣传的主动权,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
    3、开展消防职业教育。积极引导鼓励各类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消防专业和消防课程,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采取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制定实施《随州市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加强消防执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建立“培训市场化、鉴定专业化、用人法制化”的执业资格运行机制。2011年,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2年,所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探索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凡从事消防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加强对消防行业一般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将其纳入工会和劳动部门组织开展的“职工劳动技能大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4、探索建立消防宣传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消防宣传市场化运作模式,打造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利用手机短信、户外广告视频、公交车体站牌、城市和楼宇电视、LED电子屏、网站博客等媒介,高频次、高密度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借助传媒机构、广告公司、动漫公司、社会艺术团体不断制作推出高质量的消防宣传品,使消防宣传更具时代特色,更具文化品位,更具人文关怀精神,提高宣传效果。
    5、深化消防宣传“三提示”(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毒面罩、手电筒等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工作。要将“三提示”延伸到社区、农村以及车站、寺庙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推动社会单位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求以及自身行业或工作性质开展“三提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自防自救能力;鼓励人员密集场所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要紧密结合构筑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通过“三提示”宣传,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消防知识科教片进农村”、“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和“消防形象大使率万名消防志愿者走千家进万户”活动,深化消防宣传“六进”(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工作。
    (五)推进应急机制体制建设,全面提高社会应急救援水平
    1、建立完善指挥平台。按照“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级实施、逐步完善”的要求,依托消防119通信指挥系统,建立完善市、县三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2012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加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信息资源建设和应用开发,充分发挥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等功能作用。
    2、完善“五大体系”。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组织协调、预测预警、应急响应等相关制度,规范指挥程序。完善应急力量体系,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以职能部门为骨干、相关行业为补充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民兵预备役为骨干、志愿者为补充的战时动员力量,以专家队伍为骨干、有关人员为补充的辅助决策力量。完善应急装备体系,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配齐配强应急救援需要的各类特种、常规处置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以消防应急物资储备库为中心,在全市建立站勤保障单元,实行集装箱式、模块化应急救援保障。完善应急训练体系,分专业制定训练科目,编制训练规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行成建制驻训,各专业队伍实行分期分批轮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联合作战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组织实施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工作目标,每年开展一次检查和督办,并将实施情况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保证经费投入。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消防业务经费、应急救援建设经费、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当地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同步增长。
    (三)落实考评奖惩。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范畴,制定考评与奖惩办法,严格落实奖励和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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