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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发布日期:2025-04-02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黄振忠

日前,省政府发布关于《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原则同意《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2024年11月省国土空间规划正式获批后,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迅速对市级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审查及采纳各相关部门意见、细化落实省级规划管控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于春节前第一梯队上报了我市规划,并顺利通过省级审查,直至本次由省政府批准。
  省政府在批复中指出,《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和空间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随州力量。
  批复要求我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随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3.8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7.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50.2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1.30;明确自然灾害风险、洪涝风险等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洪涝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等管控,严守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批复要求我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全省区域发展格局,对接武汉都市圈和襄阳都市区建设,加强与武汉、襄阳等中心城市及毗邻地区城市协作,发挥汉十发展带重要节点功能,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保障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基础,推进桐柏山—大别山、大洪山等生态屏障建设,严格府澴河等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统筹推进全域生态保护修复与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推动随州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引导随县县城与曾都区一体化发展,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加强与广水协同互补,带动城乡融合发展。
  批复要求我市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完善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引导城市组团化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落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严格城市建设高度和强度管控,加强空间形态引导,塑造特色鲜明的城乡风貌。
  批复强调,《规划》是对随州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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