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二、公示期: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13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 联系方式 |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3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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