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资金名称 | 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 | 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 | 政策依据 |
1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国家公益林补偿 | 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林权权利人,16元/亩·年 | 区划为国家级公益林的,林权属集体的,兑现给集体:林权属个人的,兑现给个人 |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 39号)、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环发(2021) 23号) |
2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省级公益林补偿 | 纳入补偿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林权权利人,15元/亩·年 | 区划为省级公益林的,林权属集体的,兑现给集体;林权属个人的,兑现给个人 |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环发([2021] 35号) |
3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 | 纳入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偿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林权权利人,16元/亩·年 | 纳入天然林停伐管护范围的,林权属集体的,兑现给集体;林权属个人的,兑现给个人 |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 39号)、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环发(2021) 23号)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