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内设机构
三、 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决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三)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四)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五)加强对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六)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七)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八)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和重大决策及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市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市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报告等重要文稿;协调市社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承担公文管理、文秘、机要、档案、信访、政务信息、提案和市社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联络、接待工作。
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及劳动工资相关报表统计工作;承办县(市、区)供销社负责人任职备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纪检、监察等日常工作。
(二)财务资产科。
负责编制、申报、管理和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负责市社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资产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市社直属单位、参股公司中股权收益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负责拟订直属单位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审计、考核;指导、监督系统内市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编制、汇总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工作。
(三)经济发展科。
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社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物价政策情况,为政府价格决策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计划安排、储备和供应;负责对直属单位和全市供销社经营业务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推动全市供销社的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负责相关投资项目可行性审核、申报立项;汇总统计报表,收集、发布经济信息,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预测和发展的研究工作;为市社直属和控股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依法审查相关重要经济合同;负责市社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市供销社普法宣传工作;受市社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系统内重大经济纠纷和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帮助。
(四)合作指导科。
拟订全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重要课题调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供政策指导;研究拟订直属企业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直属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拟订直属企业项目建设规划,协调、督办有关项目建设;负责直属企业的调查研究及协调工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负责协调工商登记、年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工作;承担本系统内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究和年鉴组稿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提(议)案的办理。
(五)农村流通科。
组织全市供销社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监事会主任1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监事会办公室主任1名)。目前在岗在职人员12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会主席1人,正副科级6人,科员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364.2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364.27万元。比2018年部门收入350.29增加13.98万元,增加比率3.99%。比年初预算243.29万元增加120.98万元,增加比率49.7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工资和人员增资。
(二)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364.3万元,比2018年336.44万元增加27.8万元, 增加比率8.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工资和人员增资;比年初预算243.29万元增加121.01万元,增加比率49.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工资和人员增资。其中:基本支出364.3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3万元。比2018年336.44万元增加27.8万元, 增加比率8.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工资和人员增资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243.29万元增121.01万元,增加比率49.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工资和人员增资。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3.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接待10批次73余人次、公务用车购置20.26万元及公车运行费2.93万元、出国费用支出为0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17万元增加20.6万元,增加比率649.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原应急公务用车已达到使用年限,购置应急公务用车一辆,支出金额20.26万元。比年初预算30.97万元减少7.2万元,减少比率23.25%,主要原因:本着节省开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64.31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包括办公费3.99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2.01万元、差旅费4.18万元、维修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工会经费1.95万元、福利费2.84万元、公车购置费20.2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5万元、其他服务支出12.28万元。比2018年51.38万元支出增加12.93万元,增长25.17%,主要原因:单位原应急公务用车已达到使用年限,购置应急公务用车一辆,支出金额20.26万元,上年无此支出;比年初预算72.51元减少支出8.2万元,减少比率11.31%。主要原因:本着节省开支,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8表)无数据。
五、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5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其中应急公务购车20.26万元、公车加油支出1万元,电脑打印机耗材支出0.39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38%。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资产为集体资产,非国有资产。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应急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辆,2019年新购置应急公务用车一台,原应急公务用车按规定流程处置。
七、关于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一个,资金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经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4分,评价结果类型为A,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经评价,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为90分,评价结果类型为A,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具体情况如下:
附件: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购置应急公务用车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执行数为20.26万元,完成预算9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在2019年内购置一台国产大众新桑塔纳轿车,裸车价格为18万元内;二是严格按照公车办要求购置1.8升以下(含)排放量的公务用车。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购置应急公务用车项目为新增一次性项目,为此我单位制定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应急公务用车,保证正常使用不低于8年。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216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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