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工作,为随州社会发展服务。
2、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3、配合北京市做好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4、为随州各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白日提供相关服务。
5、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随州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
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工勤编制2个。
第二部分随州市驻北京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30.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85万元,较上年增加63%;本年收入合计230.67万元,较上年下降2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5.8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4.8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30.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4.06万元,较上年减少67%;主要原因:维稳费用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16.06万元,较上年增加70%,主要原因:预付款未核销及应收款未收回。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本年基本支出230.6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64万元,决算数23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64万元,决算数为万230.67元,超过年初预算的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79.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27万元,津贴补贴36.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万元(其中:退休费5.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10万元,(其中:办公费0.18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12万元,差旅费4.60万元,维修(护)费1.20万元,租赁费6.60万元,公务接待费7.86万元,委托业务费5.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主要原因:减少各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43.84万元,决算数为10.86万元,较上年减少75%,主要原因:节约一切开支,减少接待及公务用车费用。
(一)2017年无因公出(境)支出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支出为10.42万元,决算数为7.8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1批次985人次,无外事接待)。较上年下降25%,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较上年下降91%,本部门2017年无公务车购置费,主要原因规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85.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上年下降9%,主要原因:节约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驻京办共有公务用车2辆。
八、关于公开内容中政府性基金表无数据的说明
2017年度,市驻京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按照预算安排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维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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