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信访局2016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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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张春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人民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四)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对普遍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六)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处理异常上访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七)负责制定全市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信访工作的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九)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处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机关人员编制情况
市信访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正处级领导1名;副处级领导3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主任科员1名;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二)预算单位构成
市信访局属正处级行政机关。预算单位构成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局机关(机关现设有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督办科、网访科、接访科)。第二部分是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和局机关合署办公(接访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市财政局只负责拨付人员经费,无办公和其他任何经费)
三、部门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拨和代管资金收入总计714.96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18.37元(主要为单位代管资金);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96.59元,较上年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直拨的信访解难资金及人员经费调整后的正常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支出总计47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9万元,项目支出274.0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43.73万元,较上年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直拨的信访解难资金结转于下年度两会和寻根节重大敏感时期时和市级解难资金配合使用。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直拨的信访解难资金及人员经费调整后的正常增资使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4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2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6.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合计支出7.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年20批次160人次左右,费用支出3.37万元;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车改后,机关留有一辆应急公务用车,年运行费用支出4.24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较2015年度“三公经费”合计支出下降56%

    (五)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合计26.9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3.93万元、文印费2.04万元、电费2.07万元、邮电费1.90万元、差旅费2.85万元、维修费1.02万元、会议费0.78万元、培训费0.97万元、公务接待3.37万元等。

    (六)政府采购执行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无政府采购费用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信访事务行政运行:指市信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信访事务信访工作专项:指市信访局用于信访事项解难解困方面的专项支出,即信访类项目专项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市信访局局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市信访局用于对机关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支出:指市信访局用于对机关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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