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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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涂小丽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与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随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会计科、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内审稽核科、信息管理科等6个科室,1个营业部及广水、随县2个办事处。从业人员43人,其中,在编22人,非在编21人。
  二、2016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728家,新开户单位191家,净增单位208家;实缴职工7.55万人,新开户职工0.88万人,净增职工0.82万人;当年缴存额7.93亿元,同比增长42.37%。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34.04亿元,缴存余额22.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37%、21.27%。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4.03亿元,同比增长59.92%,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50.82%,比上年同期增加5.58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11.75亿元,同比增长52%。
  (三)贷款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00笔8.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86%、67.49%。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3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7万笔22.45亿元,贷款余额1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18%、56.33%、55.69%。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8.51%,比上年同期增加17.36个百分点。
  三、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合理压缩运行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2016年决算收入合计3666.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07.5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59.34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合计3666.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78.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8.75万元。
  我中心支出全部为住房保障支出,共计3078.12万元,比上年的946.52万元增加了2131.60万元,增长225.20%。主要原因:一是购买、装修业务大厅,业务用房建设支出比上年增加1589.73万元,增长425.95%;二是信息化建设投入比上年增加317.94万元,增长378.59%。
  2016年全年中心人员经费361.18万元,与2015年的332.34万元相比增加28.84万元,增长8.6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调标晋级,补发工资差额;二是随着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我中心聘用人员增多,聘用人员支出增多。
  2016年全年公用经费支出50.98万元,比上年51.02万元下降0.04万元。
  2016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94万元,较2015年的18.86万元减少5.92万元,其中:①2015年和2016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变化;②2015年和2016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变化。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32万元,下降26.16%。主要是由于我中心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停止使用老旧的车辆。截止2016年末,我中心市本级、广水办事处、随县办事处各保留公务用车1辆;③公务接待费减少2.60万元,下降42.14%。2016年全年共接待89次,共计445人。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数。
  四、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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