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档案局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市档案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市档案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第四部分 市档案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市档案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说明
一、市档案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党史和地方志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党史、地方志事业发展计划、业务规程和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4、收集和接收市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即各单位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及有关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资料和专门档案。
5、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6、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数字档案馆建设。
7、主管全市党史工作,组织指导党史信息员和党史联络组开展党史工作,开展党史业务培训。开展党史专题研究,组织编写出版地方党史、编年史、组织史、大事记、专门史、人物传等党史作品,为市委提供资政服务;
8、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基层,组织编写适合领导干部、党员、群众和中小学生等不同对象阅读的党史教材和读物,普及党史科研知识。开展党史资料征集、保护、编纂工作,抢救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史资料,集中征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和领导干部及社会人士留存的党史资料,保护利用党史档案资源。
9、组织开展党史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纪念活动,切实做好重要节日、纪念日和重要党史事件纪念工作。
10、组织开展革命文物和党史遗址保护工作,做好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妥善保存、整理和开发、利用、传播工作。
11、拟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规则和编纂地方志方案;
12、组织编纂本行政区域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依照规定组织专家对已编纂成稿的地方志进行评审;
13、收集、保存、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学术研究和交流;组织、指导、督查地方志工作;
14、培训地方志工作人员;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建立地方志馆或地方志文献资料库和网站,为公众提供服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档案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年鉴办公室)。
三、2015决算编制情况
(一)2015年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5年市档案局决算收入260.85万元。
(二)2015年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市档案局决算支出190.34万元。
四、部门预算表(附后)
五、市档案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市档案局2015年度继续坚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虽然对口接待单位上对省档案局、省方志办、省党史办,下对曾都区档案史志局、广水市档案局、广水市史志办、随县档案史志局,迎检接待会议任务重,公务接待费用比2014年相比较处于持平状态,公车运行比2014年增长0.1%。2016年将进一步压缩开支,将本公经费支出控制到负增长状态。
六、相关说明
1、市档案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格。
2、市档案局2015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3、截至2015年底,保留公务用车1辆,无新购置车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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